保安服務的種類和常識簡單介紹。
一、保安服務種類
1、保安服務。
2、門衛服務。
3、守護服務。
4、巡邏服務。
5、押運服務。
6、隨身護衛服務。
7、人群控制服務。
二、保安服務常識
1、保安服務公司提供保安服務應當與客戶單位簽訂保安服務合同,明確規定服務的項目、內容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2、保安服務公司應當按照保安服務業服務標準提供規范的保安服務,保安服務公司派出的保安員應當遵守客戶單位的有關規章制度。
3、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帶統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顯明區別。
4、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需要為保安員配備所需的裝備。
5、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保安從業單位或者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保安從業單位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減少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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